互联网&移动互联网有且仅有的三种本源盈利模式

进化       本源的意思是指事物的根源,起源。

互联网/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,各种商业模式的网站和APP层出不穷的涌现,最终每家公司都要走向盈利的道路,由于商业模式的创新,盈利模式也会各有不同,但今天研究的是本源的盈利模式,到目前为止,有且仅有三种:卖流量、卖产品、卖服务。

一、卖流量

就是经营流量,买卖广告的收入,包括PC广告、移动广告、搜索广告、视频广告等,这一盈利模式是互联网有史以来最早、最传统、离钱最近的一种变现方式。广告大师约翰·沃纳梅克曾说过,“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浪费的,但我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”,这句至理名言堪称广告营销界的“哥德巴赫猜想”。然而,随着程序化购买广告的普及、大数据的发展、广告投放技术和精准化程度的不断提高,浪费的广告费正在被不断地找回。

百度、Google、Facebook这些巨头们都是靠卖广告发家致富的。我个人狭隘的理解,Google开源了android是为了占领更多移动终端,然后卖广告;Google X的无人汽车解放了人的双眼、双耳、双手,难道不是为了让人更好的看广告、听广告、点广告吗?(Google 确实很牛逼,很崇拜!)

二、卖产品

我的通俗称呼,就是二道贩子的盈利模式,靠挣差价盈利。典型代表是国外的ebay、亚马逊,国内的淘宝、京东,他们早期卖的确实是实物商品,但发展到现在,这个”产品“范围已经变的很大很大,很多虚拟产品和服务已经纳入这个“产品”范畴,现在最火的O2O、互联网金融也是这一模式。

三、卖服务

这个服务泛指会员增值服务。对网站和APP持续经营,发展海量用户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为了满足某一类人的好奇心、虚荣心,就可以推出一些与众不同的服务,这一类人也心甘情愿的花钱。典型代表就是QQ啦,各种赤橙黄绿青蓝紫钻,网络游戏也属于这种模式,想在游戏里更牛逼,那就花钱卖装备。

大公司和巨头们的盈利模式是以上三种的交叉,一些中小公司及创业公司,走向盈利,无非就是以上选择1种或2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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